2023皖01破54號合肥綠地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證照、印章作廢聲明
| 發布時間 | 2023-11-16 | 項目編號 | 點擊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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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 (略)
證照、印章作廢聲明
(略) (略) 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(2023)皖01破申440號民事裁定書,裁定受理申請人肥 (略) 對合肥 (略) 的破產清算申請,并于2023年11月1日作出(2023)皖01破54號決定書,指定安徽同川律師事務所擔任合肥 (略) 管理人。
管理人接受指定后,未能接管到債務人任何印章(包括但不限于公章、財務專用章、合同章、法人章等)、證照(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正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及社保登記證等)、發票及重要文件、財務資料等。上述管理人未接管到的印章、證照、發票及重要文件等自2023年11月16日起作廢,之后與之相關的一切行為與債務人及管理人無關,債務人及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。對于2023年11月16日之前形成的法律關系,需管理人追認后方產生法律效力。
特此公告
合肥 (略) 管理人
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